熊[bleep]

熊陛,正经人,不混圈

赤壁赋(一)

     要说这赤壁,一共有两个说法:周公瑾火烧的那个赤壁,称之为“武赤壁”,在湖北省蒲圻县(现更名为赤壁市)。还有一个“文赤壁”,是当年苏东坡写下《赤壁赋》的所在,跟前面那个压根不是一个地方。那大文豪故意虚构了一个爱长吁短叹,还没什么见识的“友人”,对着“文赤壁”张冠李戴,还硬要嚼什么“而今安在哉”——在才怪了呢!——这样写就有些歹毒了。就像庄子的文章里,总带着个大呼小叫的惠子。这种文人大抵是看似潇洒,实则,哼,心胸还不知怎么狭隘呢。 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 金琳抿着嘴听了半天,听出个这样的结论,心里不由得对自己莞尔了一下。这个男人,管得还挺多,一个做财会的,偏要学百家讲坛,对古代大文豪品头论足。再说,人家苏东坡好歹也是在一个名副其实的“赤壁”有感而发,而他们呢,却在一个一点也不响亮的什么“羭县小赤壁” 的公园人工湖上夜泊着,岂不更是离题万里? 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 她垂下眼睫,漫不经心地抚平裙角的褶皱,也是把心里那一点莞尔压下去。不能泄了劲,一调侃心就软了。她现在需要的,是纯粹的恨意。她心里的弦绷了一下,这次新买下的亚麻裙质地硬邦邦的,总也不能平整。精心筹备的复仇竟然如此廉价。她心里那一点莞尔终于变成冷笑。    
         对面的男人仍是无知无觉的,凑过来问:“金子,湖上的风是不是有点冷了。要不,咱回岸上去啊?” 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 她噘了噘嘴,作出很不尽兴的样子,嘟囔几句。 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 男人就和她齐心协力地,往最黑最黑的湖心划去。
一. 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 自打那人从破破烂烂的面包车上下了,金琳的目光便没离开他,连手里的烤串都忘了吃。 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 他大概有三四十岁,身材魁梧健壮。这种壮很难得。健身房里锻炼出的健壮是一种虚弱的健壮,连肌肉也死气沉沉的。而在这男人身上,却显出一种游刃有余的力量来。男人上身是一件黑跨栏背心,露出一对肩胛,下身是花色沙滩裤,脚下是双很旧的凉鞋。每走一步,浑身的肌肉纹理纤毫毕现。像用钢刀刻出来的,她想。她不晓得自己为什么惊讶于,着迷于这具身体。就像一种小说里的典型人物。黑帮的打手。他与这个角色完美契合了。不仅是一副身材,还有这种天然的霸道。他甚至没有剃个平头来强调这种气质。这对他来说是理所当然的。就像从小说里脱胎出来一样,他天生就该是个黑帮打手。他心不在焉地走在小吃一条街的吆喝声中,肩披黄昏,脚下踩过竹签,海贝壳。偶尔会有白色塑料袋悠悠刮起来,水母一样的,在炭熏的烟气中随波逐流。一股热浪铺面而来,她感到眼前的一切都在振颤,高大的树木振颤着枝干,烧烤摊小贩的脸在火光中歪曲,附近的矮小房屋一下子扁平起来,也跟着摇撼,。她的三魂七魄都让这原本平平无奇的街景惊得飞散起来,一齐振颤着,贴向整个画面的重心,路中央那个黑背心,花裤衩的男人。
         他也没走多远,很快就折回来,从那辆破破烂烂的面包车里搬出一箱东西。她这才看清他的脸,四四方方,很粗犷的样子,就像《卧虎藏龙》里面周润发演的那个李慕白。她也看清了他手里拿的东西——一箱死鱼。她不禁哑然。黑帮打手顿时被打回原形——他不过是众多小吃摊贩中的一员。
        然而这点平凡,却给了她莫大的激励。
二.
      她从他那儿买了一盒锡纸生蚝,五只二十块。她蹲在路边吃着,心中很是满意。她男人手艺很好,做生意也实惠。她心里已经把他称作她男人了。这就是金琳的风格,不管事情能不能成,先在心里过把瘾。
        金琳是个文学女青年,小时候看《红楼梦》,看张爱玲,专拣下三滥的情节看,看着看着食欲旺盛了,随手拈起一颗葡萄,又或者一条辣牛肉干——她爸老金是开小卖部的,手里从来不缺零食——在用那油乎乎甜津津的手指摸书页,于是那四本一套的《红楼梦》,真是像广场上的女铜像似的,别的无人问津,只有私处被摩挲得溜光水滑。照这样发展下去,金琳是有机会成长为一个红学家或者是性学家,可这样的苗头,被她爸老金扑灭在了摇篮里。你别看他是个做小买卖的,老金极敬重书。他偶尔也把书拿出来翻一翻。"书中自有颜如玉",老金喜欢这道理。书本就好似冰清玉洁的美人儿,那细腻的书页就是她的柔荑,美人自然不可侵犯,精神恋爱,偶尔拉拉手,却也是金屋藏娇的圆满滋味。然而有一天,老金却发现,这颜如玉教人折辱,成了广场上任人宰割的女铜像了。“玉不琢,不成器”  ,老金咬牙切齿地说。当天金琳放学回家,自然没逃过一顿毒打。你别看老金极敬重书,归根结底,他还是个做小买卖的。
        红学家或者性学家的苗头遏制住了,金琳心里的文学青年情结却越发茂盛起来。老金不让她碰家里的书,她自然也有办法。只不过她自己搞到的书,越发地等而下之了。多是一些青春杂志,在初中同学手里传阅了一遍的。文章也多是那种细腻哀婉的调调。可她爱看。少时不识愁滋味,爱上层楼,爱上层楼。金琳就在这爱恨痴嗔泪眼婆娑云山雾罩的文学里,成长为了一个易感的文学青年。在二流大学里当着中游学生,心里卯足了劲,准备着迎接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。
        金琳感到时机来了。她有预感的。着爱情是命中注定,否则怎么解释她的一见钟情?五只生蚝已经吃了两只,剩下两只她无论如何也吃不下去。生蚝已经下肚,一股浓冽的蒜泥味儿返上喉头,舔上她的口腔和鼻腔。一鼓作气,再而衰,三而竭。她如同恐吓地鼓励自己。
         现在已经是彻彻底底的晚上,远处的高层黄黄白白的亮着灯。小吃一条街缭绕着愈发浓重的烧烤气息。她男人满头大汗地烤着鱼,白炽灯泡下脑门锃亮。金琳看出他暂时不会有什么生意,走到他的摊位前。男人微一抬头,用余光留意着他的鱼:“老妹,来点什么?”
         金琳不去看他指的海鲜,还是笑吟吟地看着他。他注意到她手中剩下的锡纸生蚝,目光一下警觉起来,那张李慕白式的方脸顿时显出几分恶相。
         “有什么问题吗?”
         金琳吓了一跳,随即发现他在很努力地讲普通话,先把平翘舌咬住,再把七扭八歪的方言抻成一个硬板板,奈何乡音无改,只是从峰峦抻成了锯齿,从他嘴里疙疙瘩瘩地出来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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